隨著農村道路硬化改造里程數的不斷攀升,農村道路的交通便捷化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語,很多大型網購平臺,也已逐步在農村地區建立龐大的配送終端,農村地區的消費與供給已逐步呈現良好的繁榮業態,私家車、貨車、配送車等在農村道路的占道率也在逐年提高。另一方面,很多農村地區道路自建立村落以來就已形成,根本毫無規劃可言,其必然存在很多事故隱患黑點,再加上,農村地區留守的老人、兒童,普通存在交通安全意識薄弱的現象,交通事故類型也是層出不窮,為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更好保障農村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著力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預防與管控工作方案,已成為擺在地方政府案桌上的重要議程。
為此,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于2022年8月2日發布《關于全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湘政辦發〔2022〕43號文件),針對當前湖南省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形式、特征,和關鍵主體,確定了重點管理對象、工作方式方法、及事故隱患黑點的重點管控要求,并提供了專項經費保障,和機構組織保障,并確定相關部分部門的管理責任機制,即考核辦法、責任追究等。全文如下: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農村道路交通事故,更好保障農村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委〔2022〕6號)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辦函〔2022〕28號)要求,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全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壓實責任、健全機制、夯實基礎,推進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農村道路交通本質安全水平。
到2026年,全省“黨政同責、部門履責、社會共治”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公路安全防護能力明顯提升,交通參與者安全意識明顯增強,道路通行秩序明顯好轉,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明顯下降,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根本遏制。
二、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
(一)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體系,落實省、市級人民政府統籌,縣級人民政府負總責,鄉鎮人民政府負主責的工作機制,厘清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邊界,細化責任分工。制定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并組織實施。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牽頭落實各項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督促轄區村(居)委會履行交通安全宣傳、勸導職責,形成“主體在縣、管理在鄉、延伸到村、觸角到組”的農村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負領導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以下簡稱道安委)作用,加強對本行政區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統籌推動鄉鎮交通安全力量建設發展,共同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強化行業監管責任。各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當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以及“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依法依規履行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公安交警、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具有執法權限的部門應當加強農村道路交通“打非治違”工作,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嚴查嚴處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教育行政、文化和旅游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管轄領域內運輸企業、校車運營企業、貨運源頭企業、機動車生產銷售企業以及學校、旅行社等道路交通關聯企業(單位)的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動態監管、分級評價、隱患治理等制度,督促相關企業、單位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發展改革、財政等綜合部門應當加大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在道路交通項目審批、財政保障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各部門應當強化協同共治,加強部門間信息數據共享,完善跨部門、跨領域聯合懲戒機制,共同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點難點問題。
(三)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道路運輸、貨物源頭、校車運營等企業(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落實以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相關制度,分層級明確生產崗位、從業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安全教育培訓和隱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訓到位、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道路運輸、校車運營等企業要重點強化運輸車輛及駕駛人的安全管理,落實動態監控要求,建立內部處罰糾錯機制,做到“兩客一危一?!避囕v衛星定位裝置安裝率、上線率以及車輛違法處理率、安全提示率、檢驗率、報廢率、駕駛人審驗率均達100%。貨物源頭企業應當按規定安裝配置稱重和視頻監控設備并保持正常聯網運行,不得為非法非標車輛裝載、配載貨物,不得放任超限超載車輛出站(場)。旅行社不得租用非法非標車輛從事旅客運輸。
三、提升農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
(四)推進農村派出所參與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發揮農村公安派出所在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方面的作用,明確農村公安派出所參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職責和任務,建立健全農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業務培訓、業務監管和考核評估各項機制,合理保障警力、經費、裝備等,確保各項交通管理業務正常開展。
(五)加強農村交通基礎建設。深入開展平安農村路、美麗農村路建設,加快推進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細化提升行動和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強化農村道路平交路口、穿城鎮路段、臨水臨崖、學校、站(場)周邊等重點路段的交通安全設施設置、優化改造,深化農村公路“千燈萬帶”示范工程。健全完善農村道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有關標準,明確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村民自建路、扶貧路等道路管養責任,明確農村道路養護巡查考核要求,加強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推進常態化、規范化養護。新建道路要嚴格執行相關要求,加大路域環境整治,嚴厲打擊道路兩側違法搭建、違法采挖、違法堆放、違法占道經營等行為,嚴防公路建筑控制區內新增違法建筑、構筑物。新建、改建、擴建農村道路時,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考慮消防救援等特殊車輛通行能力,不得違法違規設置限寬、限高設施。
(六)提升農村客運保障能力。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客運結構調整和資源整合,推行集約化、公司化經營,按規定開展城鄉客運一體化示范縣創建,采用定線班車、區域化經營、預約響應、提高發車頻次等多種方式提升農村客運服務水平,最大限度解決農村群眾集中出行難題。加大農村地區校車服務供給,通過因地制宜發展專用校車、定制公交等方式,切實滿足農村地區學生上下學、寄宿制學校集中返家返校等用車需求。健全完善農村客運班線通行條件聯合審核制度,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評估,對不滿足農村客運班線安全通行要求的,在道路隱患整改到位前要及時采取調整通行線路、更換適合車型等措施,確保車輛安全通行。
(七)強化鄉鎮交通監控聯網建設。結合“雪亮工程”建設,加大農村交通技術監控設施建設投入,以農村勸導站、高風險路段、平交路口、事故多發點段等為重點,逐步實現視頻監控設施覆蓋。2024年底,全省農村勸導站視頻監控覆蓋率達到60%以上,2026年底達到90%以上。
四、推進農村道路交通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八)推進農村道路隱患排查治理。各縣市區每年組織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部門開展不少于一次農村道路隱患集中排查,主要排查臨水臨崖、急彎陡坡、平交路口等重點路段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形成隱患臺賬,制定整改計劃,分類分批開展治理工作。各縣市區每年4月底前將隱患臺賬、整改計劃等層報至省道安委辦公室備案。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重點隱患路段掛牌督辦制度,推動指導重點隱患路段整改工作。掛牌督辦路段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并由此造成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者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推進重點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定期對農村地區建材、礦產等貨物源頭企業進行安全巡查,對不按規定安裝使用監控及稱重設備以及放任非法改裝、超限超載車輛進出廠(站)等問題限期督辦整改。加強校車運營單位監管,督促建立農村校車及駕駛人管理檔案,定期檢查校車安全狀況,及時整改安全隱患。
(十)推進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排查治理。以鄉鎮為單位,定期排查超標電動車、低速電動四輪車、非法改裝車、變型拖拉機等隱患車輛,建立重點隱患車輛臺賬,逐步淘汰清零。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監管,做好駕駛人安全教育工作;公安交警部門、農業農村部門要聯合查處農用車輛違法載人、無牌無證上道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重點車輛、駕駛人“隱患清零”工作,確保農村地區貨車、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面包車、運輸型拖拉機等重點車輛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以及重點車輛駕駛人審驗率、換證率、學習率達到100%。嚴防農村地區吸毒人員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人員駕駛車輛上路行駛。
(十一)深化重要節點區域風險防控。建立健全重要節點道路交通風險防控工作機制,落實節點情報研判、風險管控、指揮調度、督導督查以及聯勤值守、路檢路巡、疏導管控等工作。省、市級道安委要依托“湖南省縣域道路交通風險評估預警系統”,按照“下沉兩級”的原則,常態化開展縣域、鄉(鎮)域道路交通安全風險評估預警,構建風險評估、分析、預警、處置、反饋閉環管理模型,精準防控區域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風險。
五、深化農村道路交通秩序管控
(十二)深化農村重點違法整治。定期組織聯合執法行動,聚焦面包車、農村客運班車和貨車、三輪汽車、摩托車、校車、變型拖拉機、低速電動車等重點車輛以及電動車銷售、機動車維修等重點企業,嚴格執法尺度和處罰標準,嚴厲打擊超限超載、超員、違法載人、酒駕醉駕、非法營運、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銷售非法非標拖拉機和低速電動車、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
(十三)深化“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定期開展“一盔一帶”專項執法行動,將勸導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未佩戴頭盔、汽車駕乘人員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行為列為農村“兩站兩員”、鄉鎮綜合執法隊、網格員等常態工作內容,切實加大路面執法管控力度,在農村地區形成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戴頭盔、靠右行、不超員”的風尚。積極推廣“購車送頭盔”“買保險送頭盔”等模式,倡導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以及保險公司等共同解決安全頭盔配備問題。2022年底,全省農村地區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達到90%以上,汽車駕乘人員安全帶使用率達到90%以上。
六、提升農村群眾交通出行安全意識
(十四)加強交通安全勸導。充分發揮農村地區“兩站兩員”、“一村一輔警”、警保合作勸導站職能作用,建立健全農村交管力量常態化開展交通違法勸導工作機制,引導廣大公民個人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能力,養成安全習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人人有責、人人盡責、共建共享”的人民防線。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和“農交安”手機APP推廣應用,嚴格落實交通安全勸導“七必上”(即重要節假日、學生上下學、趕場趕集、早晚出行高峰、紅白喜事、民俗活動、冰雪等惡劣天氣時段必須上崗開展交通安全勸導)。健全完善農村交管力量培訓機制,提升農村交管力量履職能力。
(十五)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健全完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體系,結合“三下鄉”、文明創建、鄉村振興、普法宣傳、學生安全等工作,針對運輸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管理負責人、營運車輛駕駛人和“一老一小”等重點群體開展“點對點”“面對面”宣傳,做到宣傳內容精準、宣傳方式精準、宣傳對象精準。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網格化宣傳模式,推動網格員具體承擔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職責,定期在網格系統發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與宣傳資料,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敲門行動”。組織開展鄉鎮優秀交管員、村組優秀勸導員的評比工作。
七、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
(十六)強化組織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農村交通安全工作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措施。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定期組織召開政府常務會議調度、評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及時研究解決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領域重大問題、難點事項。
(十七)強化經費保障。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將本行政區域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保障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農村道路隱患排查治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建設維護、農村交通安全宣傳等相關經費,推動建立“政府+保險+社會”多方主體共同投入的長效經費保障機制。
(十八)強化督查考核。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項督查,配套建立警示約談、掛牌督辦等制度。要建立多層級量化考核評價體系,每年組織開展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專項考核,并將考核結果納入政府安全生產、平安建設、鄉村振興和績效評估等考評體系。
(十九)強化責任追究。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事前問責和事后追責機制,對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報告或者未及時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政務處分或者組織處理;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認定為生產安全事故的,在追究直接責任的基礎上,嚴肅追究當地政府領導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管責任。要加大針對交通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依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存在危險駕駛、不履行監管職責、售賣非法非標車輛、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隱患、強令他人冒險作業、篡改車輛過磅數據、關閉稱重及監控設備等行為的個人、企業、單位,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要強化執法監管,規范執法行為,嚴肅查處趨利執法、隨意執法、過度執法等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2日
以上為《關于全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具體內容,期待本此工作意見,能確實落到實處,提升湖南省農村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等級,保障農村老百姓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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